日前,為推進我省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健康發展,由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廣州海關及廣東省商務廳共同組織安排,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承辦的廣東省機動車檢測機構二手車出口檢測專項培訓順利舉行。為鼓勵我省更多機動車檢測機構參與到二手車出口檢測業務中,現將二手車出口檢測資質申請指引再次發送,有意開展該項業務的會員單位可按指引申請。如有疑問,請及時與協會聯系。電話:020-37637949
1.投資者或者投資一方應當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國內專門從事檢驗鑒定業務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2.具有與從事檢驗鑒定業務相適應的檢測條件和技術資源,具有固定的住所/辦公地點、檢測場所和相應規模;1.外商投資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的外方投資者應當是在所在國獨立注冊從事檢驗鑒定業務3年以上的合法機構或者自然人;2.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的中方投資者或投資一方應當是以第三方身份,在我國國內專門從事檢驗鑒定業務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自然人;3.具有與從事檢驗鑒定業務相適應的檢測條件和技術資源,具有固定的住所/辦公地點、檢測場所;
申請材料
(3)證明投資者或者投資一方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國內從事檢驗鑒定業務3年以上的材料。(4)投資各方在所在國提供檢驗鑒定業務3年以上當地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證明。提交相應的有效期滿換證申請表、變更申請表、注銷申請書以及相關的隨附材料,準予許可后交回原《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資格證書》。
2.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臺(網址http://pre .chinaport.gov.cn/car)。 海關總署對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 如果申請人缺少相關資料,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如不予許可,將以不予許可決定書的形式告知企業原因。(一)法定辦結時限: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二)承諾辦結時限:海關總署自受理之日起13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海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